电蚯蚓机让2.5亿㎡土壤失去活力?耸人听闻!专业养殖了解一下
在更先进文明的技术出现前,过早地要求人类诗意和文明地索求动物资源,是幼稚可笑的。
冰川思想库特约撰稿 | 封呼啸
小时候读书用功,有段课文读得滚瓜烂熟:“青蛙捉害虫。蚯蚓松土。青蛙和蚯蚓是庄稼的好朋友。瓢虫专爱吃蚜虫。赤眼蜂能消灭螟虫。瓢虫和赤眼蜂也是庄稼的好朋友。”
但实际上,除了青蛙是其本名,以及老师告诉我们蚯蚓就是“曲蟮子”,其他几种虫子在本地叫什么,老师也不知道,所以一直到现在,我也不能指认明白。
尽管我对这段课文一知半解,但从此树立了对青蛙和蚯蚓的好感。不过,最近从网上看到一段电捕蚯蚓的视频,感到十分震惊。
它的方法,是将电瓶的两极插入土壤中,通上电,不一会儿,可以看到大大小小的蚯蚓从地里拱出来,不停翻滚,捕蚓人不用挥动铁铲翻地,就可以很快地大量捕捉蚯蚓。
01
为什么有人要抓蚯蚓
蚯蚓不是专职松土专家吗?那些人抓这么多蚯蚓干什么?再进一步查阅资料,原来蚯蚓除了松土,还有如此大的效用:
第一是食用,蚯蚓的蛋白质含量比较丰富,这是他被它食用的原因。但食用蚯蚓的地区,大概主要在两广。具体怎么吃,老饕和小伙伴们可以上网查阅,不再赘述。
这里要说的是,中国之广土众民,食性之杂,很多东西不管你怎么讲如何美味,其他地方的人不会因此改变其主流的饮食习惯。比如有的地方喜欢吃蚂蚱,而其他地方往往掩鼻。哪怕同一个地方,食性也未必一样,比如我们的父辈经历过饥荒,总是讲我们当地的“屁斑虫”(斑蝥)如何美味,我们则直感恶心,完全无法接受。
因此,你现在想在中国掀起全民吃蚯蚓的热潮,想都不要想。一定意义,蚯蚓的食用,只会是“刚需”,不大可能极速扩大。
蚯蚓的第二个功效,是作为中医的药用价值。大致查了一下,主要包括清热解毒息风、舒经活血、润肺止喘、排尿和除菌消炎、降血压等等。
谢天谢地,蚯蚓的疗效不包括“滋阴壮阳”,否则说不准还真能引起全民食用蚯蚓的热潮。
蚯蚓的疗效所针对的症状,基本都是是西医治疗的拿手好戏,因此,就其作为药物使用,其实也是“刚需”——需要它做药物的,仍然会拿它做药物,原来不拿它做药物的,也不会突然间添加上这味药。
02
蚯蚓产业化下,电蚯蚓并不经济
蚯蚓的第三个用场是晒干后可用于生物制药、制作化妆品等,这大概是目前市场需求扩大的主导因素。
而比较大的市场需求,基本上就不能靠把电瓶插在地里这种作坊式的生产方式来满足。
目前蚯蚓的人工养殖技术十分成熟。大型的“蚯蚓工厂”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已经在一些国家出现,到70年代,蚯蚓的养殖热遍及全球,许多国家,如美国、日本、加拿大、英国、意大利、西班牙、澳大利亚、印度、菲律宾等,已发展和建立了初具规模的蚯蚓养殖企业。据估计,今天全球蚯蚓产业的产值在二三十亿美元之间。
1979年,中国从日本引进良种蚯蚓,自1980年开始,在各省、市、自治区进行试验与推广,曾掀起了一阵养殖蚯蚓热,约有600多个县开展了人工养殖蚯蚓工作,但因种种原因,大部分终止了生产,仅有一小部分养殖单位和一些科研单位保留了种源。
不过最近几年,一些更新的“蚯蚓工厂”出现在中国。比如2017年,天津一个街道投资3000万元,从荷兰引进了一套工厂化养殖蚯蚓的设施。2019年,有媒体报道称,在内蒙古乌兰布和沙漠深处,有一家“蚯蚓工厂”,该厂每年繁育养殖蚯蚓100吨,年处理垃圾2000吨,仅卖蚯蚓每年就可收益260万元,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丰收。
从中国蚯蚓产业的发展可以看出,前期因为没有经济利益的驱动(包括政府为处理生活垃圾发展蚯蚓养殖从而给企业的补贴),这个产业是发展不起来的,而一旦有真实的市场需求,有利可图,加上成熟的养殖技术,那么就会形成一个高效的、完整的产业链。
在这个产业链里面,一些人提着电瓶到地里去电野生蚯蚓,显然是不经济的、低效的,难以持续的,如果市场需求一直存在下去,并且没有因为竞争引起价格大幅下降导致无利可图,那么随着野生蚯蚓数量的相对减少,大部分捕蚓人将转向小型的工厂化养殖。
03
从立法入手能有效保护蚯蚓
但从情绪上讲,电蚯蚓的行为,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在江河湖泊里电鱼。在中国,特定情况下,电鱼是被法律禁止的。
根据《渔业法》规定,使用炸鱼、毒鱼、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,轻则罚款,重则追究刑事责任。因此,一些人呼吁将电蚯蚓与电鱼行为等量齐观,予以处罚。
这里需要厘清一些法律运用的场景。
首先,如果你在自家鱼塘里电鱼,而且被电翻的是青草鲢鳙四大家鱼,并不违法,因为你的行为并没有“破坏渔业资源”。
其次,之所以强调“破坏渔业资源”,是因为“渔业资源”里,不仅包含寻常的青草鲢鳙,而且很可能还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鱼类,更要命的是,电瓶一开,男女老幼一起完蛋,断子绝孙,你说是不是该对“电鱼”作出限制?
▲今年5月,6名嫌疑人被警察抓到深夜在黄河电鱼(图/网络)
但电蚯蚓与电鱼有一些不同。
第一,目前包括蚯蚓工厂在内,捕捉蚯蚓的方式大致有四种:灌水捕捉法、堆料诱捕法、挖掘法、化学捕捉法。这四种方式,都是“赶尽杀绝”的方法,无法做到种类和大小的区别捕捉,实际上与“电蚯蚓”的捕捉方式没啥区别。
第二,在全球土地资源中,只要不是过度使用化肥农药(实际上农药化肥对蚯蚓种群的杀伤力更大),或者遭遇水灾的土壤中,就会有大量蚯蚓存在。
世界上有蚯蚓3000余种,我国亦有200多种,但我国的200多种蚯蚓,还没有一种被列入2000年国家林业局发布实施,2017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再次在网上公布的“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”中。
现在要把电蚯蚓的行为视为非法,一种方法是在国家层面,把蚯蚓或某一类蚯蚓列入上述这个“名录”;此外,一些省级人大代表数年前提出“禁止捕杀野生蚯蚓”的建议,应该加快地方立法进程;还有,今年有的县出台“关于禁止捕捉、收购或加工蚯蚓的通告”,应该说如果执行得好,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。
总而言之,推动立法是根本之一。
04
对电蚯蚓机公益绑架无益,重点在于专业化养殖
有人提出,电商平台应该禁止销售电蚯蚓的设备,但正如上文所列的四种捕捉蚯蚓的方式与电蚯蚓没啥不同一样,很可能,蚯蚓工厂发现电蚯蚓的捕捉方式比其他四种方式效率更高,那么电商平台是否该满足这种正当需求呢?
电蚯蚓让人感觉不舒服,的确是一种客观的情绪。但这并不像有的公号文章所写的那么耸人听闻,说什么电蚯蚓机可能让2.5亿平方米的土壤失去活力。
要消除这种不舒服,说到底,只有期盼更为先进文明的技术出现。就像杀猪一样,在电击技术发明之前,屠夫们只能“白刀子进,红刀子出”,你不能指责屠夫们对待猪不够文明礼貌。那时那刻,你试试看,怎么文明地弄死猪?只有当电击技术发明之后,屠夫们才能瞬间使猪失去知觉,减少它的嚎叫和痛苦,这文明多了。
在这个问题上,过早地要求人类诗意和文明地索求动物资源,是幼稚可笑的。
毋庸讳言,一块土地上蚯蚓的减少,一定会影响土壤的品质。但须知,这些捕捉蚯蚓的人,获得一斤干蚯蚓也不过卖个100来块钱,因此可以断定干这个买卖的,基本都是低收入的农民,不太可能是有钱的富裕农民和城市白领,他们需要在保持土壤品质和养家糊口之间做出权衡。
这个时候,举起原教旨环保主义的大棒,让他们让出盘中餐以保持土壤肥沃,这样搞公益绑架,合适吗?你也可以教训他们说,何不外出打工啊?但这个呵斥,与“何不食肉糜”有多大区别?
其实与立法形成“两手抓,两手硬”的,是怎样把零星的电蚯蚓行为,整合和升级为专业化的养殖。
如今,有成熟的养殖技术,有巨大的市场需求,如果再加以适当的产业引导,提高市场供给,相信既是一个多赢的格局,也可以大幅压缩电蚯蚓行为的发生。
简单粗暴一刀切,一味责难谩骂,无济于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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